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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问答 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分享
作者: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 时间:2015-01-14 点击率:1131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问答》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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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何时开始执行?

答:自2014101日至20151231日,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季营业额6万元至9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仅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

答:不是。凡是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包括单位、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3.某家企业一个月内从事多种营业税应税劳务,可分别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纳税人一个月内同时从事多个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将当月所有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计算。如:纳税人一个月内从事建筑业劳务取得收入2.5万元,房产租赁收入1万元,当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应合并计算征收营业税。

4.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在多地都有建安业务收入,应如何计算营业额?

答:纳税人一个月内跨省、市(县、区)多地从事营业税劳务,应以当月各地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营业额。合并后当月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仍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合并后当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

5.某家医疗诊所201411月取得医疗服务收入2万元,房租收入1.5万元,营业额应如何计算?

答:纳税人当月同时取得营业税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应合并计算营业额来判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该诊所11月营业额合计为3.5万元,超过3万元,按规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优惠,应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但对医疗服务收入作为免税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只需就房租收入1.5万元作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6.某个体定期定额户201411月,月定营业额2.5万元,纳税人实际营业额3.5万元,能否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定期定额户当月营业额若超过定额,应以其实际营业额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该定期定额户实际营业额超过3万元,按规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优惠。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并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记帐公司。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会计业务咨询、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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