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江阴市得瑞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注册内资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注册内资公司>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的区别
作者: 时间:2014-12-05 点击率:2809


 

今天江阴注册公司江阴代理公司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注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的区别》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设立,是指设立人依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注册之前为组建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活动。公司成立,是指注册公司的事宜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公司的成立与设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设立和成立是公司取得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销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法律效力不同。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列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而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3行为性质不同。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阴注册公司、江阴代理公司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并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记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码320281000251302,代理记帐许可证号32020300026)。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会计业务咨询、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和代理记账服务等服务。

 


微信服务号

服务热线

136 5615 5303
周一至周日全天咨询,全年无休
点击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