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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分享
作者: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 时间:2015-01-27 点击率:1203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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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本公告自201410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同时废止。

所以,目前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并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记帐公司。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会计业务咨询、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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