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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作者: 时间:2023-01-13 点击率:343

问题

我们是上海的一家制造业企业,9月4日,公司转让了一项专利权,双方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这笔印花税是不是应该在10月征期再申报缴纳呢?

回答

不是哦,根据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如果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才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呢。像你们这种不是经常书立产权转移数据的,应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问题

那我应该什么时候申报呢?

回答

按照规定印花税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问题

纳税义务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回答

《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问题

如果未按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吗?

回答

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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