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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时尚未处置的资产如何缴纳企业所得? 江阴注册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分享
作者: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 时间:2015-09-14 点击率:1257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企业注销资产处置》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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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销企业在做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没有销售的资产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根据上述规定,注销企业在做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阴代办执照江阴进出口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是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代理机构之一。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委托报关退税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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