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江阴市得瑞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财税学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财税学院
明确了!营改增后,这些事去地税办理江阴注册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分享
作者:江阴得瑞会计代理 时间:2016-04-11 点击率:1057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营改增地税办理业务”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png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明确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申报缴税流程均维持现状,仍在地税局办理,不发生变化,便利纳税人办税。

附公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等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31日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营改增”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是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代理机构之一。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委托报关退税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微信服务号

服务热线

136 5615 5303
周一至周日全天咨询,全年无休
点击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