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纳税人是否为正常户”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问: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纳税申报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是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代理机构之一。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委托报关退税和代理记账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