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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退(免)税:出口企业谨慎处理五件事江阴注册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分享
作者:江阴得瑞会计代理 时间:2016-05-18 点击率:1148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委托报关退税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出口退(免)税”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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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2号,简称22号公告)日前出台,出口企业应谨慎处理五件事,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的出口不予退(免)税风险。

                                出口退(免)税申报需按时

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延期申报除外)

提示:出口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于2016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进料加工业务定期要核销

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20日延长至6月20日

提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申请退(免)税核销后,不得申报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如果在2016年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15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20日。

                                    出口货物收汇勿过期

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延期申报除外)

提示:出口货物未在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内收汇的,除特殊情况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出口货物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应在2016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并提供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报关单电子信息缺失应提供资料

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

提示: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时,如果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的电子信息,不能申报和计算退(免)税。对此,企业发现无相关电子信息时,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提出查询信息的需求。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否则就存在逾期申报的风险。   

                                 出口退税延期申报要重视

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

提示:出口企业上年度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因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所列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退(免)税申报的,可以在次年退(免)税申报期限,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逾期未办理延期申报申请,适用增值税免税或征税政策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出口退(免)税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是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代理机构之一。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委托报关退税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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