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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分享:商标注册人权利和义务
作者: 时间:2014-12-05 点击率:1848


 

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商标注册人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 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7、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今天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知识。我们是由具有二十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会计师发起,并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记帐公司。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会计业务咨询、税务咨询、代理注册公司和代理记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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